學校營養午餐問題存在已久,很多校長拿了回扣被起訴,也有一些食材或團膳業者供應過多農藥殘留的蔬菜或有問題的肉製品。教育部曾經召集農委會、衛生署及二十二個縣市代表開會,建議增加評選委員人數,外聘委員應超二分之一,以增加公平性。教育部也建議各校營養午餐招標時,取消「創意、回饋」評選項目,不讓業者有機會發揮創意形成弊端;校長也不宜擔任他校營養午餐評選委員。這能解決午餐招標弊端嗎?---- 絕對不可能!
教育部的長官應該知道,外聘的專家和廠商熟悉度不輸給校長,平常這些專家就在輔導業者,拿業者的好處,評選時,會公平嗎?學校設備更新、校舍整建,沒靠地方議員關說或靠議員配合款,教育局經費有限,校長抱負難以施展。同樣的道理,午餐業者也常請議員幫忙申請補助。學校教師,自主性高,議員選舉,校長能幫忙的地方有限,午餐業者不同,他們受議員幫忙後,拿到補助,當然在議員選舉時贊助選舉經費,利益與共。